《眉山苏洵》连载(第三章)
来源: 责任编辑:刘寅 2018年04月11 15:35:26
第三章
折节发愤
苏洵少年时代喜游荡,不喜学,这与他的天性有关,没办法。那么,他的父亲苏序的态度如何呢?
常言道:子不教,父之过。苏洵年轻时不喜读书,果然与他的父亲有关。
对此,欧阳修和苏轼均有记述——
苏洵“年已壮,犹不知书”,“职方君纵而不问,乡闾亲族皆怪之。或问其故,职方君笑而不答;君亦自如也。”(欧阳修《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》)
苏洵“已壮,犹不知书,公未尝问。或以为言,公不答。久之,曰:‘吾儿当忧其不学耶?’”(苏轼《苏廷评行状》)
原来,对苏洵的不喜学,苏序从来不管不问,根本就没当回事;对乡邻亲族们的质询责难,也只是一笑了之,从不回答。
知子莫如父,他心中自有一杆称:我这儿子还愁他不读书吗?
原来,苏序早就看出苏洵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,性格倔强古怪,但心智甚高。他的不喜学,不是懒惰,也不是低智商,而是缘于不愿受科举教育模式的束缚;他的喜欢游历,并非只是贪玩好耍,而是一个正常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敏感和好奇。因此,苏序并不担心苏洵长大会成为一个废物,该玩就让他尽情地去玩吧,是宝石,总有一天会彰显于世大放光芒的。
后来苏洵的成功,果然印证了父亲的预言。
从今天看来,苏序还真算得上一个懂得因材施教的“良师”。大儿子苏澹从小体弱多病,他便不勉强他学;二儿子苏涣聪明颖悟,自幼一心向学,他就鼓励有加;小儿子苏洵天资过人但心有旁骛,他就循其天性,顺其发展。
苏序这样的父亲,在今天可不大好找。当今城市里的中、小学生,他们的父母似乎个个都望子成龙,甚至逼子成龙。孩子们在学校成了考试机器仍嫌不够,还要强迫他们牺牲课余去学各种各样的所谓特长,惟恐他们去接触大自然,去看世界,去满足他们好玩好奇的天性,去丰富自己的人生宝库。
九百多年前,苏家的孩子们,就有了这样顺天意、近人情的父亲,真算得上是吉星高照了。
常言道: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。苏洵虽学书不成,但娶妻成家是不敢耽搁的。十九岁那年,苏洵结婚了,妻子是眉州大户程文应的女儿,比他小一岁。
应该说,对这门婚姻,苏洵和他的父亲都是非常满意的。虽说两家经济地位有些殊异,程家富裕而苏家相对较穷,这令苏家多少有些尴尬,但自从苏涣中了进士以后,苏家的社会地位已大大提高,这多少也弥补了两家的悬殊。
程家小姐虽然长得并非花容月貌,却也端庄可人。更可贵的是,程小姐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,而且丝毫没有富家小姐常见的骄人派头和扭怩作风。
对这一点,苏洵特别感到心满意足——我苏洵何德何能,上天竟然如此眷爱于我,这是不是承荫了苏家祖上修的鸿福?
至于程家为什么看得起“废学游荡”的苏洵,把千金小姐嫁给他?史书没记载,民间也无传说。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,那就是少年苏洵过人的聪慧、健康的体魄,给了程家足够好的印象,把女儿托付给他,终究是可以放心的。
程夫人入门后,果然温良贤惠。她孝顺翁姑,呵护夫君,勤俭持家。在族人面前,她谦恭而识礼,低调而谨慎,博得大家的赞誉和尊重。
苏洵的祖母宋氏,因年老多病,性格特别怪僻。她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症,夜里睡觉,听不得任何猫叫鼠吱声,连家人走路的脚步声重了一点,也非常敏感,要受到她的严厉呵斥。对她的这位祖姑奶奶,程夫人十分孝顺,照顾得比亲妈还周到。一早一晚要为她梳头洗脚,十天半月要为她熬药喂药,每个晚上还要为她铺床安枕,把她服侍睡妥贴了,自己才回房休息。不用说,宋氏对这位贤外慧中的孙媳妇非常满意,经常在家人面前夸她。
宋氏临终前,把苏洵夫妇叫到床前,拉着程氏的手对苏洵说,你这个贤惠的媳妇是上天派来护佑苏家的,你要好生待她,如果有半点不是,我在阴曹地府也饶不了你。苏洵点头都来不及。
程夫人不仅懂得为妇之道,而且具有独立人格。
当时苏家经济境况不好,衣简食粗是常有的事,有人曾经劝她说:“你娘家又不是没有钱财,以父母对你的爱,你如果出面求他们资助一下苏家,他们肯定会答应的,你又何必甘于粗茶淡饭,而不去求助于他们呢?”
程夫人却答道:“是的,我出面去求助于父母,他们肯定会答应的;但万一让人们认为,我夫君只有靠求助他人才能养活他的老婆孩子,那该怎么办呢?”就这样,为维护苏家的尊严,程夫人始终没有向娘家开过口。
这番话说明,程夫人是深谙兴家之道的。求人莫如求己,一个家庭如果把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,哪怕是自己的娘家,也迟早会败落的。
结婚后的头几年,苏洵秉性难改,依然成天呼朋唤友,游荡废学。要知道,游历也会上瘾的,要戒掉不容易。
对苏洵的游荡不学,程夫人看在眼里,忧在心头,可嘴上却只言未吐。
“吾儿当忧其不学耶?”公公苏序的预言,她显然是认同的。要不,当年她死活都不会嫁给他。
记得做少女时,有一天苏洵跟着他父亲到程家作客,顺便讲起他在外游历的所见所闻,并发表自己的看法。她印象最深的,是苏洵近乎人生宣言的一句话:做人的第一件大事,就是要走南闯北看世界,扩展生活天地,要不然就成井底之蛙了。当时,在场的人都听得目瞪口呆,不是说“父母在,不远游”吗?这孩子把孔夫子的话当一碗宽面吃了。但她觉得,这苏家小伙子有头脑,有激情,是个想干大事成大业的人,虽说读书还不上劲,但毕竟年轻聪明,后来居上也未可知。
其时,她已朦朦胧胧对苏洵产生了好感。
不料几年后,命运果真把她交给了苏洵。父母征求她的意见时,她毫不犹豫就点头了。
几年的婚姻生活,她对夫君的秉赋和个性,已了如指掌。夫君他聪慧过人,心地善良,只是个性强,犟脾气,一旦认定了的路子,就要一头走到黑,不撞南墙不回头。但作为妻子,只能谨守妇职,不可对夫君的选择指手划脚,横加干涉。她得学会隐忍,学会耐心等待,学会因势利导。
凭她的直觉,她坚信苏洵总会有迷途知返的那一天。
当然,苏洵也并非顽石一块。亲戚乡邻中好几人都先后学有所成,中了进士,他敏感的心不能不深受刺激。
俗话说:夫贵妻荣。因长时间在外游荡废学,不仅自己在乡里遭人白眼,也使妻子在苏、程两家人面前抬不起头。更令他心疼的是,妻子一出门,还得忍受左邻右舍那些女人们的闲言碎语。
这时,苏洵已经意识到,自己年及壮年,既已成家,就该读书立业了,再这样像青虫一样混下去,将愧对家人,更愧对忍辱负重的贤妻。
二十五岁那年,他终于又乖乖回到了书房,并开始与读书人交往。
不过,真正令苏洵人生发生根本性转折的,是在他二十七岁那年,与程夫人的一次交心置肺的谈话。
一天吃过晚饭,苏洵把妻子请到书房中,说是有大事要与她商量。
程夫人觉得纳闷,平日夫君性格孤僻,我行我素惯了,今天却一反常态,客客气气地邀她商量所谓“大事”。该不会是读书读烦了,又要出门远游了吧?
半明半暗的油灯下,苏洵眉头紧皱,神色显得有些严肃。
半晌,他才开口感慨地说:“夫人,我自我感觉现在还可以读书。但一家老小正等着靠我养活,如果我一心去读书就会荒废家庭生计,怎么办?”
程夫人一听,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,待又细细读了一遍夫君严肃的表情,确定他的话并非戏言,一颗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。
苏洵这番话,她等了七八年,今天终于等到了。
于是,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:“我早就想说说这件事了,不要因为照顾家庭而废弃你的学业。夫君如果真的有志读书,把一家生计交给我负责行了。”
原来,作为一个大男人,苏洵如果想专心读书,还真的有后顾之忧。大哥苏澹一直身体不好,二哥苏涣出仕在外做官,父亲又年事已高,大到苏家的田产,小到一大家人的柴米油盐,还不得不由他来担当统揽。
程夫人不愧是个有见解、有胆识、富于牺牲精神的优秀女性。其实,她早就作了谋划,要想让夫君一心向学,她得把整个家务承担下来,而且还必须使苏家富起来。怎么个富法,她也有了眉目,那就是进县城去做生意。做生意当然要本钱,而且要冒风险。苏家祖传的田产和房产是不能动的,那是全家的命根子,惟一的资本就是当年娘家给她的陪嫁,换成现金,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
这次谈话后,经与家人商量,程夫人迅速行动起来。她拿出当年的嫁妆,包括细软服饰,全部变卖,在眉山县城西南一隅的纱縠行租了几间房子,做起了经营丝绸绢帛的生意。
这纱縠行,是眉山城里一个专事蚕桑丝绢买卖的所在,也是眉州各县的一个蚕丝商品集散市场,平日的交易活动十分活跃。程夫人选择这个地方租房做生意,是很有眼光的。
由于程夫人的惨淡经营,没过几年,苏家又重新富了起来。
从此,为报答妻子的贤惠和一番苦心,苏洵开始发愤读书了。他谢绝了以前交往的斗鸡走狗的少年朋友,足不出户,苦心向学,以至于经常废寝忘食。
相传,一年端午节,程夫人发现苏洵未吃早饭就进了书房,便剥了几只粽子,盛了一碟红糖,送到书房里。等到近午时分,夫人去收拾碟盘,发现粽子没了,而一碟红糖却一动未动。程夫人有些奇怪,细细一看,砚台旁残留着几点糯米粒,苏洵的嘴边也是黑白斑斑,白的是糯米,黑的是墨汁。她才恍然大悟,扑哧一声笑起来:原来苏洵只顾读书,把墨汁当作红糖蘸来吃了。
但是,苏洵的苦心孤诣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。
宋仁宗景祐四年(1037),苏洵二十九岁时,兴致勃勃地离家赴京,去参加当年三月的礼部省试。
北宋都城汴京,当时是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,人口超过百万,商铺多达6400多家。中心街道名曰御街,宽达两百步,两边是御廊。作为皇都,汴京建筑雄伟,商号林立,车马如流,行人摩肩接踵。在东华门外的街市上,各种时令花果、鱼虾鳖蟹、鹑兔脯腊、金玉珍玩,琳琅满目应有尽有。这座庞大的城市,每天有成千上万的猪被宰杀,有数千担鱼被消耗。夜市也非常兴盛,往往每天要到三更时才渐渐散去。甚至,汴京当时就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“巡警”。宽阔的御街上,每隔二、三百步就设有一个军巡铺。军人们兼有“巡警”的职责,白天维持交通秩序,疏散人流车流,晚上警卫官府商宅,防火、防盗、防突发事件。
汴京的都市风情,在宋人张择端的《清明上河图》中,有生动形象的描绘。在宋人孟元老所著的《东京梦华录》里,也可略见一斑:
举目则青楼画阁,绣户珠帘,雕车竞驻于天街,宝马争驰于御路,金翠耀目,罗绮飘香,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,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,八荒争凑,万国咸通,集四海之珍奇,皆归市易,会寰区之异味,悉在庖厨,花光满路,何限春游,箫鼓喧空,几家夜宴。
苏洵是第一次到汴京。皇宫的雄伟奢丽、满城的灯红酒绿、高官显贵们的豪宅大院等,无一不令他这个乡下青年瞠目结舌。他暗暗发誓,总有一天要跻身这座城市成为它的荣耀市民,尽管它的门槛很高,是一座 “居不易”的城市。
考试下来,他自我感觉还好。在等待张榜的时间里,他还优哉游哉,逛了京城不少好玩的去处。
可到了出榜的那一天,他挤到金黄的榜示前,圆睁大眼,反复细细看了三遍,也没找到自己的名字。
苏洵傻眼了,这就是煌煌京城送给他的见面礼吗?
苏洵身旁的一个考生,在榜上发现自己的姓名后,竟兴奋得狂呼大叫,四处奔走,活脱脱成了一个“疯子”。而另一个“老童生”模样的考生,在榜上横看竖看了不知多少遍,还是没对上自己的号,便突然惨叫一声,晕了过去。
苏洵没有晕,他只是用冷漠的眼光,看着同样冷漠的皇榜。当他转身走出人群的那一刻,一种莫大的羞辱,像电流一样,已从心脏迅速传导到全身……
紧接着第二年,即宋宝元元年(1038)的七月,他又参加了一次制科考试,仍然是名落孙山。
苏洵的这两次失败,本也难怪。他原本就不喜欢“句读、属对、声律”之学,而考试偏偏要考诗赋,这恰恰是他的软肋。他虽然在这方面恶补了几年,但因先天不足,缺乏扎实的童子功,因此不可能有跨越式的进步。